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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2 字体:[ ]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完成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现启动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财务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团委等相关管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相关管理服务机构代表、学院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附件1),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决定全校本科生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保障2018-2019学年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指导、审查、监督各学院的评审工作,会同财务处发放助学金,并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评审结果。

学院成立了以初春霖书记为组长,高俊平副院长、李轩复副院长兼副书记为副组长,张艳、孙伟、朱晓暐朱圣娇、马雯月、班主任代表及各年级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的园艺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各班上报情况,确定学院初审结果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初审结果

二、评审工作安排

1.依据上级部门下拨额度的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编号111010)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1011)为4500/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1012)为3600/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1013)为3000/人,分别对应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申请流程:登录“我的空间”→进入到“易班网”→点击“系统直通车-学工系统”→进入到“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服务”中点击“资助服务-我的助学金”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成长报告”。“成长报告”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点击提交完成申请。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申请提交后,待学院、学校审核后打印《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上一学年微公益卡(一年级新生不做要求)一并提交学院(后续再通知),由学院负责审查和存档。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三、工作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

2.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详见附件4,公示期2018112-114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汇总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材料,电子版材料(附件3:《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于115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zhushengjiao2015@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务必重命名为“XX班级+助学金汇总表”。另,纸质版申请表及微公益卡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相关情况。

 

联系人:朱圣娇

联系电话:010-62732680

联系邮箱:zhushengjiao2015@163.com

 

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2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统填写打印).doc

附件3.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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