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临近,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利用期末及暑假返乡期间办理生源地贷款新申请和续贷的有关手续,现将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提示同学们尽快办理:
一、生源地贷款的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种贷款,同一学年不能同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欲申请贷款的在校生,需在返乡前提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申请或贷款续放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或区教育局。
我校生源地贷款汇款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海淀东区支行 |
开户名 | 中国农业大学 |
开户账号 | 250 501 040 004 321 |
联系人 | 张坤 |
联系电话 | 010-51423184 |
学生返乡后尽早联系生源地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开学后交至所在学院教育管理科,以便学校为同学们办理后续业务。
二、生源地贷款办理事项
一般情况下,学生可根据需要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用于证明学生正常在校就读和学费、住宿费额度),如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有要求使用的续放表格,请同学们打印好后,按照学校账户生源地贷款账户自行填齐所有信息。温馨提示:部分地区不需学生开具上述证明。
续贷声明:从2015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生源地学生办理贷款续放时,需要在网上同步提出申请,并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在学校审核通过后,地方资助部门才能进行贷款续放审批。续贷声明有字数和内容要求,学生填写时可参照模板(附件)填写。
三、申请家庭所在地资助项目的说明
在校生如欲申请家庭所在地设立的“爱心助学”、“教育救助申请”等资助项目,或不同生源地区可能对同一业务的办理要求存在差异,可尽快联系学院教育管理科(园艺楼101)开具相关说明,并及时联系学校资助中心盖章认证。
四、证明领取及盖章确认
各院学生可根据需要到东校区一号学生公寓资助服务大厅(B310)领取盖好章的证明材料;如学生本人有本文证明需要加盖资助中心公章的,也可到服务大厅办理。
联系人:朱圣娇
联系电话:62732680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