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才,学校在前期完成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现启动2019-2020学年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财务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团委等相关管理服务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相关管理服务机构、直属机构代表、学院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附件1),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决定全校本科生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保障2019-2020学年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科生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导、审查、监督各学院的评审工作,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社会助学金资助方报送评审结果,会同财务处发放助学金等。
学院成立了以初春霖书记为组长,高俊平副院长、李轩复副院长兼副书记为副组长,张艳、孙伟、王冰莹、马雯月、赵宇琦、班主任代表及各年级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的园艺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各班上报情况,确定学院初审结果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初审结果。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依据上级相关文件通知和《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编号111010)分为三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编号111011)为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编号111012)为35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编号111013)为3000元/人,分别对应评审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各学院不得随意调整对应关系。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预科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为10月14日—10月15日。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登录“我的空间”→点击“系统直通车-学工系统”→进入到“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服务”中点击“资助服务-我的助学金”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成长报告”(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助学金申请书”(一年级新生)),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点击提交完成申请。高年级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新生的“助学金申请书”内容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申请提交后,打印《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双面打印),连同微公益卡(一年级新生除外)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负责审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共发放10个月。
三、社会助学金的评审
(一)社会助学金项目及要求
1.新长城助学金(编号112030),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筹集资金设立。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本学年资助共3人,为新评2019级3人,分配情况已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讨论确定。新参评学生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4,双面打印)和《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
2.柏年基金助学金(编号112080),2005年由北美永新能源公司捐资设立,现由柏年基金会管理,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共资助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2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受助学生学年考核(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通过后,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3.阎绍樟助学金(编号112140),2008年由香港友人阎绍樟先生捐资设立,本年度共资助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可连续获助至毕业。
4.周小玲助学金(编号112250),2011年由周小玲女士捐资设立,本学年共资助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到校园卡中。
5.曾宪梓奖励计划助学金(编号112330),2000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9年开始实施第七期奖励计划,资助2018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共资助1人,为新评2018级1人,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素质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50%,资助金额60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
6.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编号112390),2016年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捐资设立,每人每年4000元。本学年共资助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续评1人,新评2019级3人,新评分配情况已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讨论确定。
7.CAU06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10),2016年由2006届本科毕业校友捐资设立,今年共资助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1000元/人,要求学期末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8.2007届本科校友爱心助学金(编号112430),2017年由2007届本科毕业校友发起爱心结对行动,本学年共资助2017级家庭困难学生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要求学期末提交学习成长报告。
9.大漠阳光校友助学金,2017年由北京大漠阳光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自身专业知识能力。要求上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无不及格成绩等。本学年共资助1人,为续评1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二)评审工作安排
1.评审原则
目前,2019-2020学年社会助学金我院共有新长城助学金等9项14个资助名额。社会助学金的评审依据资助方与学校签订的资助协议开展,续评名额优先保证,新评名额除项目特别要求外面向2019级特别困难学生评审。
(1)续评
对续评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是否参加了今年的困难认定、目前是否处于违纪处分期以及学习成绩等。资格审查情况将报给资助方,由资助方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2)新评
按项目要求新评名额中有1个面向二年级(2018级)学生;为曾宪梓奖励计划1人要求成绩优秀。其他的新评名额全部面向大一特困新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同各学院按照困难群体的不同因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进行大评选,具体评选分配情况已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讨论确定分配给各学院(详见附件10)。
2.社会助学金申请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登录“我的空间”→点击“系统直通车-学工系统”→进入到“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服务”中点击“资助服务-我的助学金”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成长报告”(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助学金申请书(一年级新生))。本学年新参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双面打印)一份,资助申请书一份;续评社会助学金的学生打印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助学金学年汇报审核表》(附件7,双面打印)一份以及上一学年学生成长报告、成绩单(加盖学籍公章)。有明确要求的助学金项目应填写专用申请表或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成长报告”与“助学金申请书”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字数不少于800字。一年级新生的“助学金申请书”,主要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助学金的理解及申请理由和自己的大学规划等;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成长报告”内容为总结汇报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等。
四、其他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选,做到应助尽助。
2.国家及社会助学金发放名单详见附件8,公示期2019年10月17日-10月20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汇总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国家及社会助学金系统申请、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均在10月17日15:00前完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zt817@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园艺楼112办公室。
4.学生如对助学金评审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各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反映。
联系人:赵宇琦
联系电话:62732680
联系信箱:zhaoyuqi@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8:园艺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及社会助学金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