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本科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及时解决实验室的人手不足问题,现开展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的核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勤工助学相关事项和要求,以增强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更好地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工资标准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2018—2019学年固定岗位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固定岗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请根据各实验室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填写《2018—2019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需求表》(附件1),于3月2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需求表提交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勤工助学工作中心将于3月29日前与各实验室协商核定岗位设置。经核定的固定岗位有效期限为2018—2019春季学期内。
根据各实验室实际情况,因应急工作需要临时安排一次或几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一般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联系朱老师,62732680,13699255946。
三、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
1、勤工助学活动以育人为本,各用工实验室应注重对学生思想、素质、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2、各实验室要确保勤工助学活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请假务工而耽误课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给学生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工作时间。
3、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勤工助学情况进行考核,不得虚报考勤工作量,不得随意扣罚学生工资,任何实验室或个人都不得对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进行二次分配、挪用等违规操作。
4、固定岗位,学生上岗前,用工实验室须与学生签订统一格式的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5),并对学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实验工作安全。
四、工资核发
1、实验室固定岗位需每月1日-3日整理汇总上月的用工情况,填写《园艺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月度报表》(附件2)及《园艺学院本科生固定岗位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3)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实验室临时岗需在临时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园艺学院本科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考勤表》(附件4)报送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电子版主题命名为“勤工助学工资核发”,发送至zhushengjiao2015@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园艺楼101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32680
邮箱:zhushengjiao2015@163.com
地址:园艺楼101办公室
园艺学院勤工助学工作中心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