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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19年度“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字体:[ ] 浏览次数:

“爱+行动”公益实践是我校资助育人品牌项目,旨在鼓励和引导在校本科生积极参与公益实践,锤炼品格、增长才干,传递关爱、服务社会,以培养感恩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班积极动员班级学生参加。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依照《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二、立项组队申报分为自由组队和专项招募两种方式。

1.自由组队由学生自愿组合团队并完成项目策划,学生团队填写《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专项招募,以个人报名为主,面向有意愿参加但未能落实项目团队的学生,且报名的学生必须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填写《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报名表》(附件3),并注明是否是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团队成员。

专项项目包括:

1)金龙鱼奖学金爱心实践项目

具体实践地点有5个,分别是山东费县益海助学中心、河南安阳市汤阴县冯家巷益海小学、天津蓟县白涧镇二百户益海小学、河北秦皇岛青龙县凤凰山益海学校、河北石家庄测鱼镇益海学校。每人限报1个。

2)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支教项目

时间拟定开学后第一个月,分四次赴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开展公益实践项目。项目主要围绕提高小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习兴趣,帮助寻找更好的学习方式。项目团队队员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成功经验、学习方法等给小学生开展讲座或进行个性辅导。

三、资助经费

依据项目具体方案及预算予以经费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经费支出范围主要是活动费、路费、住宿费等,不包括参与活动人员的劳务费和礼品等。经费预算应遵循节俭、详细、准确原则,超出资助范围的部分由团队自行负担。费用报销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所有实践队员的差旅费用,均须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发票,其他票据均不予报销。学校按统一标准为每支团队发放主题文化衫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同时申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并获立项的团队,优先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销相关费用,校团委将根据团队评优情况给予相关奖励。

四、注意事项

1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队。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5-10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占项目团队人数的50%以上,且完成项目50%以上的工作量。每个团队、每个成员限申报一项。

2项目实施应强化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保障和突发情况防范工作,应充分了解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治安、交通、环境等方面风险情况,选择实践时间和地点应避开自然灾害多发时节和区域,实践地点主要以国家级贫困县为主。学生本人自愿参与公益实践项目并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3每个团队申请立项时须有一名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督导,项目申请表应有指导老师签名。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并在项目完成后颁发实践证明。

5确定立项“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的团队,若符合学校团委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的选拔条件,可同时申报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五、材料提交

自主立项项目:请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2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请表》,报名表纸质版51511:30前交到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专项招募项目:请申报个人或小队负责人填写附件32019年“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报名表》,报名表纸质版于51511:30前交到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32680

电子信箱:zhushengjiao2015@163.com

办公地址:园艺楼313办公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58

附件1     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     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2019年“爱 行动”公益实践项目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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