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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本科毕业班: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现将我院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具体工作

此次评选以专业班为单位,请专业班班长班委积极组织同学们做好申报工作,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各班经过班内评审最终评出5人上报学院(第五名为递补人员),上报时需提交评选细则和投票情况并进行次序排位。前四位候选人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第一名自动列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若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名额自动顺延)。

各班上报的第二位次候选人可申请答辩晋级市级毕业生候选人(可顺延申请),在答辩中,得票前两位的同学晋级市级候选人。

各班上报第五位递补人员可申请校级毕业生候选人答辩,在答辩中,得票前两位同学晋级校级候选人。

请各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并于5月20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园艺楼313)。

答辩时间地点待定,请等候进一步的通知。

四、提交材料:

1、5位候选人的《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和获奖证明材料;

2、2位候选人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3、《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5、班级评选细则及投票情况

说明:

汇总表和投票情况纸质版需要班长和评选负责人等三人签字方可生效。

注意:各纸质版材料内容尽量控制在一张纸,如内容很多请双面打印。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wenyuema@cau.edu.cn,邮件以【班级+2019届优秀毕业生】命名。截止提交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17:00。

 

联系人:马雯月    联系电话:62732680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doc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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