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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0-2021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学制规定年限;

(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即日起至11月20日):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科生院出具的成绩单(绿色版本,加盖学籍专用章,大一新生无需提供),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园艺学院102办公室。

2.各学院审核报送(11月21日-11月27日):各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原则上减免人数应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并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按学生困难程度排序),于11月27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评定意见,经学工部领导班子研究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2.各学院在评议过程中要结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统筹考虑学生所获得资助的额度。

3.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提交《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学生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待学费减免工作结束后返还学院。

 

学校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87

电子邮箱:zizhu@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1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0室


学院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732775

电子邮箱:tianlm0905@163.com

办公地址:园艺楼102办公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  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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