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0-2021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学制规定年限;
(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即日起至11月20日):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科生院出具的成绩单(绿色版本,加盖学籍专用章,大一新生无需提供),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园艺学院102办公室。
2.各学院审核报送(11月21日-11月27日):各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原则上减免人数应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并填写《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按学生困难程度排序),于11月27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评定意见,经学工部领导班子研究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2.各学院在评议过程中要结合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统筹考虑学生所获得资助的额度。
3.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提交《学院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学生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待学费减免工作结束后返还学院。
学校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87
电子邮箱:zizhu@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1号学生公寓三层B座310室
学院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732775
电子邮箱:tianlm0905@163.com
办公地址:园艺楼102办公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