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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3 字体:[ ] 浏览次数:

2020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更好保障2020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补贴申报工作。因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的2020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本次申报中进行补报。

一、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之一:

1.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 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 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 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7. 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之前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2020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5月13日-5月17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前6类同学填写申请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湖北籍同学填写附件5和附件3,若湖北籍户口在学校则须填写附件4,之后学校统一提供户口照片。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补申请的同学需于2020年5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附件2或附件5、附件3)打包发送至lzt817@126.com。命名:张三+求职创业补贴

 3、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登录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录入毕业生信息。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附件12020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docx:

附件22020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湖北籍户口拍照.xlsx

附件5湖北籍毕业生个人申请表.doc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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