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推选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党支部组织好本支部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

一、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入党动机端正。

2.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3.通过团支部入党推优,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培养考察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意见,积极分子每季度撰写思想汇报);

4.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5.截至2020年6月1日,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

6.在党支部活动中表现良好,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未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选发展对象程序说明

1.各支部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如果有不确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需要去档案馆查看档案的,5月28前填写需要查看党员材料的积极分子。

2.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班主任、辅导员或导师意见等基础上,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出本学期发展对象人员,并填写《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发展对象综合政审》、《园艺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

三、上报材料

1.《园艺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拟发展对象备案表》在2020年6月1日前发送到wby@ca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拟发展对象备案表”。

2.返校后,党支部书记收齐发展对象的纸质材料并交至园艺楼112办公室。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8)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

9)发展对象综合政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732680

征求群众意见情况.docx

班主任(导师)意见表.docx

发展对象综合政审.doc

园艺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拟发展对象备案表.xls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