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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认定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

    

四、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9月16日--9月20日

   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重大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和《认定申请表》一起提交班级。个人承诺须本人亲笔誊写并签字。

    同时,凡申请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须通过下方二维码或者链接,填写《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调查》。本问卷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按时(9月20日前)、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认定结果。问卷登录账户为学生登录农大企业号的个人账户和密码。

    问卷填写二维码:

   问卷链接地址:https://wep.cau.edu.cn/site/form/formtemplat?formid=52


2.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21日—928日)

分班级、年级、学院三个层面开展评议。

1各班级按要求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副班主任、班级辅导员(一年级)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人员范围覆盖班级所有宿舍)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附件1)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并排序,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3,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班级评议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年级认定小组。

2各年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小组,根据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各班评议小组代表的陈述,讨论并初步确定各学生困难程度等级,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年级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分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严格检查、审核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并结合定量测评数据,对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调整。学院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认定结果提交学工部。

4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评定时,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公示期结束后,确定认定学生名单,并删除公示信息。

  3.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9月28日—9月3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从认定名单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对有疑问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与学院沟通,确定认定结果。学工部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4.学院归档,建立困难学生成长档案

   学工部将最终认定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学院。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认定评议工作材料统一归档,学生申请材料纳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结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200元。在烟台校区就读学生的认定标准,以烟台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2020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考。

   2.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新生进行逐一面谈,做到面谈全覆盖,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填写《2020级新生面谈记录表》(附件4)。进行困难认定时严禁给年级、班级划分比例名额,但对于年级或班级出现困难学生比例过大或过小的情况要认真核查评议。

   3.申请认定的学生应按《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学院应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

   4.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隐私),允许提出申请的同学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直接参加年级认定环节。学院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记录,并按照要求建档、上报,同时标注“直通车”。

   5.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学院应持续关注学生家庭状况,及时将变化情况备案,必要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动态调整认定结果。对于弄虚作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并追回相关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学校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采用电话访问、约见访谈、家庭走访、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参加认定、不困难却认定的学生,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联系人:田丽梅

联系方式:62732775;17801115257

办公地点:园艺楼102办公室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法•.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4:2020级新生面谈记录表.docx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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