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园艺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评选工作:
一、评选依据
《园艺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一)各项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
2. 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传达奖学金评选政策精神,评选条件及要求;
3.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学生根据奖学金名额、评选条件,自主填写、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4. 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奖学金评审会;
5. 公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领导小组初评结果,公示期后上报学校。
三、参评对象、评选条件及兼得关系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艺术学习和实践活动,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项奖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三)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可以兼得;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可兼得,即每个学生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一)材料填写说明
1、曾宪梓奖学金,具体按照《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评选(学校已完成评选)。
2、曦之奖学金,申请者填写《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说明提供相关材料。曦之奖学金为连续资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获得曦之奖学金。
3、何康奖学金,具体按照《关于评选园艺学院本科生2020-2021学年何康奖学金的通知》评选(学院已完成评选)。
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盖院校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其余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填写附件4。
7、申请学生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学年必修课门数需与教务系统显示一致(附件5,电子版)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2000字左右,电子版与纸质版,文章末包含日期和姓名;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和1张个人生活照。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敷衍了事或抄袭将取消奖励资格。(注曦之奖学金的个人成长报告纸质版,需用A4纸手写)
(二)提交时间节点
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17点前提交至园艺楼1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ianlm0905@163.com。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2732775
电子邮箱:tianlm0905@163.com
办公地址:园艺楼102室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5、2020-2021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园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