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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院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为1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的优秀本科生名额为3名。我院初评推荐1名。

三、评选安排

    1.9月22日前,学生填写《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和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背后注明学校和学生姓名)。

    《评审表》用A4纸打印,打印时将页面上下左右间距都设为0,页眉页脚都为空。《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2.学院奖学金领导小组对提交材料的学生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资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于9月22日上午10点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园艺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tianlm905@163.com。

    2.宝钢奖学金与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不兼得,如未获得宝钢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参评其他奖学金。

 

    联系人:田丽梅

    联系电话:62732775

    电子信箱:tianlm0905@163.com

    办公地点:园艺楼102室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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