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中农大学字〔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21-2022学年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新生不做成绩要求);

4)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

5)2022-2023学年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费减免:

1)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

2)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学费减免申请截止日期前处于处分期;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4)处于休学等保留学籍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情况。

二、减免数量与等级

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减免学生数量控制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减免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为全额减免,主要对象为严重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罹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二等为半额减免,主要对象为无法缴纳学费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等。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即日起至11月11日)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提供本科生院出具的成绩单(绿色版本,加盖学籍专用章,大一新生无需提供)。于11月11日下午17点前,申请学生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至园艺楼102室,电子材料命名为“学费减免+姓名”发送至jiashijin@cau.edu.cn。

2.学院审核报送(11月11-11月16日):学院进行评议初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并院内公示,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定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提出评定意见,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系 人:贾诗瑾、朱晓暐

联系电话:62732775

电子邮箱:jiashijin@cau.edu.cn

办公地址:园艺楼102室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汇总表.xls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