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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关于开展园艺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字体:[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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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展示我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传承知农爱农情怀、勇担强农兴农使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现将我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方法

     评选范围: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2022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学生。根据市教委要求,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

     评选方法:学院将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组织师生代表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和学生一贯制表现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伟大祖国,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或在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担当作为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成绩、成长成才,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程序

    ()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我院推荐校级优秀16人,市级优秀人数5人。

    ()学院评选。学院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集中打分评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于6月8日前向学校推荐。

    ()公示。学院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须公示2天后报送到学校,学校面向全校公示7天后上报市教委审定。

    四、材料提交

报名以个人为单位530前将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送至园艺楼103。电子邮箱:lzt817@126.com

      联系人:蒋晓彤 卢政彤 010-62731532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包含两个sheet:《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汇总表》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4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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