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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3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负责人: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在校园封闭管理形势下的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对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现将我院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继续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各实验室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做好实验室内现存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生物制剂、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加热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无法达到实验规程、操作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实验,必须暂停。

三、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特别是准研究生、博士生,须经导师同意后再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试验操作。与本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留宿。

四、合理暂存危险废弃物。目前第三方服务机构已暂停危险废物的回收工作,各相关实验室须对暂存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处置工作后续统一组织。

五、做好实验室基础环境安全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设施等用水、用电、用气应按照技术规范与安装要求接入、使用和维护。应保证用电安全,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实验结束,切断电源。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经由导师审批同意。

请各实验室、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操作不当、监管缺失的情形出现。一经查处,按相应规定严肃处理。

 

园艺学院

2022年6月3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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