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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关于开展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位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学校出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依据

《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学字[2021]9号,附件1)、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

二、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一)各项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表格。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

2.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传达奖学金评选政策精神、评选条件及要求;

3.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学生根据奖学金名额、评选条件,自主填写、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4.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奖学金评审会;

5.公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领导小组初评结果,公示期后上报学校。

三、参评对象、资格与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与资格

1. 校长奖学金从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评选,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双培生可参评学校出资类奖学金。

2. 对于转专业本科生参评奖学金,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含),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3. 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具有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资格,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协作培养学生不参评我校的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预科生综合成绩位于前35%(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评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兼得关系

1. 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兼得。

2. 同一个奖学金项目不同等级之间不可兼得,即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之间不可兼得;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除特别说明外,各类各项奖学金符合评选要求的可以兼得。

四、申请材料提交说明

1. 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申请方式为: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学校出资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其中校长奖学金需上传Word版个人事迹报告以及获奖证明材料。上述学校出资类奖学金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2. 上述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24年10月15日22:00前完成,过期不接受任何补交申请。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2775

电子邮箱:qinxudong17@cau.edu.cn

办公地址:园艺楼102办公室

  

园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pdf

附件2: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出资类奖学金评选细则.pdf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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