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园艺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领全院师生扎实推进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做先锋。为进一步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特推出“百期学‘纪’”专栏,涵盖“十大专题案例”,每期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解读,交流启示收获,旨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违纪违法的教训转化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行动自觉,达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学习效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十大案例类别
违反政治纪律案例 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违反组织纪律案例 违反法律法规案例
违反廉洁纪律案例 违反师德师风案例
违反群众纪律案例 违反科研诚信案例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 违反校规校纪案例
违纪案例
侯某,中共党员,某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国资委主管的煤炭集团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革,侯某为了能让其子侯某某参股的不符合要求的公司获得煤炭集团股份,特意向集团董事长刘某打招呼,刘某予以拒绝。2018年10月,侯某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已通过刘某任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的情况下,要求市委组织部暂停下发刘某任职文件,导致刘某最终未被任命为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造成恶劣影响。
触犯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案例解读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是指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党章第十条关于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的规定就包括“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党组织的意图必然要通过党员、干部个人的执行力来保障实现,党员个人对于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应当先进行主动学习、深刻理解,了解该重大决定背后的实质要义,再予以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作“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的典范。
本案例中,侯某身为领导干部,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已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暂缓下发干部任职文件,不落实市委决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启示收获
党员干部应当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荣誉,时刻铭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应该做到依法治国,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保护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倡导公正廉洁的政治文化,打造清廉政治生态,树立良好的政治形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纪答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编辑:园艺学院融媒体中心、园艺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
责编:蒋晓彤
审核:付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