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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百期学“纪”|工作中要有斗争精神

发布日期:2024-06-25 字体:[ ] 浏览次数: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园艺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领全院师生扎实推进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作先锋。为进一步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特推出“百期学‘纪’”专栏,涵盖“十大专题案例”,每期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解读,交流启示收获,旨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违纪违法的教训转化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行动自觉,达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学习效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十大案例类别

违反政治纪律案例 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违反组织纪律案例 违反法律法规案例

违反廉洁纪律案例 违反师德师风案例

违反群众纪律案例 违反科研诚信案例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 违反校规校纪案例

违纪案例

邱某,中共党员,某市市委书记。2024年2月,该市某县发生6.8级地震,造成房屋大面积倒塌,通信中断,断水断电,大量群众流离失所。邱某作为市委书记,因此前未经历过地震,且担心受到余震伤害,便不敢到一线靠前指挥协调,导致救援方案迟迟无法执行,救援保障也迟迟无法到位,给救援工作造成极大影响

触犯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解读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行为,是指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例中,邱某作为市委书记,面对重大危机困难时临阵退缩,给地震救援工作造成极大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启示收获

回顾历史,斗争精神是我们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重要法宝。我们党一经成立便把共产主义作为远大理想,自觉扛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从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到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再到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创造中国奇迹,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这一过程历经磨难、异常艰辛,没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斗争气魄,没有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斗争意志,没有在实践中磨砺出的斗争本领,就没有当今欣欣向荣的新中国。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品格。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要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但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往后躲,把自身责任往外推,不敢动真碰硬。历史教训告诫我们,任何时候丢掉了斗争精神、丧失了斗争意志,我们的事业就会走下坡路。

学纪答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园艺学院融媒体中心、园艺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

责编:蒋晓彤

审核:付国强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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