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同学:
为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因国家助学贷款放款时间滞后等原因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情况,现启动研究生学费缓缴(绿色通道)申请工作,以便其顺利进行缓注册,不影响制定培养方案和选课。
一、 申请条件及要求
1.本缓缴申请仅包括研究生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2.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如果因贷款尚未到账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需要在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受理的同时,办理学费缓缴申请。
3.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其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真实详细说明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学费缓缴申请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须填写《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2024年研究生学费缓缴学院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
2.学院及研究院严格审核,无《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家庭经济困难个人承诺书》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特殊原因需单独出具说明。
3.请校本部申请学生于8月23日10:00前将《2024年研究生学费缓缴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xwzhu@cau.edu.cn,《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及个人承诺书于返校后尽快提交到园艺楼102朱老师处。烟台、海南专项研究生提交至所在研究院资助负责老师。
4.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拟办理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缴费日期为“贷款放款日”,其他情况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最长可以缓缴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在拟缴费日期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无法发放本学年的学校助学金。
三、其他
1.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农大研生〔2017〕5号)有关要求,研究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方能注册。申请缓缴学费后,可进行缓注册,但缓注册不等同于注册,仍需缴清学费正式注册后才会发放学校助学金,以及办理答辩、毕业等手续。
2.研究生院综合处将于学院提交后为缓缴学费的同学进行统一暂缓注册。
联系方式:
校本部:朱晓暐,010-62732775,xwzhu@cau.edu.cn,园艺楼102
烟台专项:李量,0535-6923685,liliang@cau.edu.cn,烟台研究院办公楼1607
海南专项:赵彬彬,16601168162,sicausao@cau.eud.cn,用友产业园8号楼
园艺学院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