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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测】关于开展本科生2021级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字体:[ ]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安排,为保证园艺学院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园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委、宿舍代表(1人/宿舍)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计0分。

  一、工作要求

    1、于9月3日(周二)下午17:30前提交班级测评小组名单(附件7)电子版至qinxudong17@cau.edu.cn。

    2、各班测评小组需进行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打分,并整理出本班的《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附件3,以下简称‘思德分表’),具体打分方式详见细则。测评小组需以一定方式将思想品德得分公布给班级同学,并组织班级同学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2)及《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社会工作考核表(综测用)》(附件6)。

    3、各班测评小组需严格根据《园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和班级同学所填《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2),审核相关材料,并统计整理出本班同学的《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附件4,以下简称‘加分表’)。所有得分均需附纸质版证明材料,集体加分请班级测评小组统一出具有集体加分所有成员姓名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统计时间从20239月1日—20248月31日,以证明材料所注时间为准。

    4、根据思德分表、加分表,整理汇总出本班的《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总表》(附件5),各班测评小组成员须全体签字。

    5、由于成绩尚未最终公布,综合测评总表中学习成绩一栏暂不需要填写。

   二、提交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及证明材料(按学号升序排序);

    (2)《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按学号升序排序);

    (3)《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按学号升序排序);

    (4)《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总表》(按学号升序排序)。

    电子版:

    各班将上述电子材料及证明材料打包,于9月3日17:30前发送至qinxudong17@cau.edu.cn,邮件名统一为“XX班综测材料”。

    纸质版:

    各班将上述材料及证明材料统一收齐,于9月4日11:30前上交至园艺楼102室秦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1、学院社会工作加分以纸质版证书加分,如有遗失请相应班级班长或组织负责人出具签字的证明,无须盖团委章;《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社会工作考核表(综测用)》(附件6)将作为依据;如确有学生干部工作不力,可由班级或其他组织出具说明,学院综合考量,可减少或不予加相应社会工作分数。

    2、一切加分项目需有相关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相关加分条件请仔细阅读《园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3、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必须由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电子签)。

    4、各班要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上交学院。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10-62732775

    邮箱:qinxudong17@cau.edu.cn

 

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27日


    附件1 园艺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docx

    附件3 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思想品德成绩打分表.xlsx

    附件4 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加分统计表.xlsx

    附件5 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总表.xlsx

    附件6 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社会工作考核表(综测用).docx

    附件7 园艺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小组名单.xlsx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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