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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字体:[ ] 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园艺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提交时应年满18周岁)。

3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有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和培养考察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意见(每度一篇思想汇报)。

4、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在有效期(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如有注明期限,则以证书时间为准)。

5、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作风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6、在党支部活动中表现积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二、发展程序说明

1、资格核查

各支部摸底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查看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

2、意见征集

对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征集方式可包括个别谈话(对候选人比较了解的人)、支部座谈支部民意测等,调查对象包括培养联系人、党员团员、群众导师班主任等填写关于同志的征求群众意见表》(支部、党支部会议时填写,如实记录)、《关于把x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

3、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顺序,填写《园艺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

三、发展要求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吸纳优秀的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各支部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查,牢牢把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片面的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学习成绩等作为唯一参考标准,需要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关键时刻的表现。

对存在私舞弊、用职权、搞不正当交易、及其它不合理的行为可以向学院反映,待学院核实情况后作出处理,请广大同学给予支持与监督。

四、上报材料

 《园艺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请各党支部书记在2024年10月11日前发送至wby@ca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支部名称+发展对象备案表。

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党支部需一一审核)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谈话记录表

(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思想汇报

(5)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

(6)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7)征求群众意见材料

(8)班主任或导师意见调查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732533

办公地点:园艺楼113办公室

班主任意见表.docx关于    同志的群众民主评议.docx导师意见表.docx

园艺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6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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