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包括两类研究生: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下表。详见附件1,如有遗漏请联系62732449。
类别 培养环节 | 硕士生 | 博士生 | ||||
普博 | 直博 | 硕博 | ||||
博士生资格考试 | / | 2020级 | 2019级 | 2021级 | ||
开题报告 | 2020级风景园林学硕 | 2020级 | 2019级 | 2021级 | ||
实践教育 | 2020级 | / | / | / | ||
教学实践 | / | 2019级 | 2018级 | 2020级 | ||
论文进展报告 | / | 2019级 | 2018级 | 2020级 | ||
中期考核 | 2020级(除风景园林学硕) | 2019级 | 2018级 | 2020级 | ||
学术交流 | / | 2018级 | 2017级 | 2019级 |
注:论文进展报告考核要求将单独通知
2.逾期考核对象: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往年的经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保证本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考核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环节考核需聘请行业专家参加。
2、明确考核标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明确考核标准,可参照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附件2-5),制定填写符合实际的《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保证各环节的考核质量。
3、规范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请各考核小组规范组内优秀率不超过20%。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和GPA(“优秀”按90分计入,“合格”按80分计入,“不合格”不计学分)。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附件6),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根据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领域)2018级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在线收看《锡文系列讲座》等专题讲座并结合实践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深入基层,加强博士生、硕士生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撰写学习体会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此环节将作为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的部分内容,2019、2020级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学习体会报告作为实践教育或教学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上传。
三、培养环节考核督导
研究生院要求开展环节考核工作前一周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报送《2021年秋学期各环节考核安排》请各专业务必在考核前一周将附件7的excel版发送至weiwei19@cau.edu.cn,研究生院将适时开展督导。
四、提交考核材料
各专业请于11月10日前完成各项考核工作
1、11月5日前,参与考核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模块,填写相关培养环节信息并提交考核文档(附件8-10)。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附件9)时,需同时提交实习实践日志(附件11)。
2、11月10日前,各专业将“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成绩”和“研究生培养环节评审意见表”纸质版(附件2-5)交至植保楼1002室,学院将统一扫描后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培养环节模块。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2732449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评审意见表-new.docx
附件4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new).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