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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楼宇、实验室安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系、各科研团队、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等事项的通知,党政办公室、保卫部(处)、实验室管理处等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遵照学校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各实验室、团队需尽快统筹做好疫情期间、节假日和日常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件(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责任

1.学院的安全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负责。学院党政负责人和主管院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系负责人为各系的主要责任人,实验室责任人(教师)为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学院每年9月与各系、各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负责各自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学院实行安全员制度,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安全员。一般应由教师或高年级研究生担任,协助实验室责任人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各系负责人对本系实验室安全负领导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教师)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规范管理,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室人员进入登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负责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技能培训,以确保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2.实验室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对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放射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和放射性物品购买、使用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操作并有实验记录,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使用放射性药品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要求使用各种辐射防护仪,并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本。

3.使用特种设备进行实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杜绝各类违规现象发生。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高压气体钢瓶需安全规范放置及使用,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做好日常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弃物或过期试剂要分类存放、妥善管理、依规处置。

4.组织落实对本实验室人员消防教育和管理。做到“五有”:有组织;有领导;有灭火工具;有分工;有符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的灭火预案。“四能”:能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组织补救初起火灾;能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禁止在防火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实验仪器设备或杂物阻塞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严禁在科研、教学期间锁闭安全出口。

三、工作要求

请各系、各实验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学校、学院管理要求,防患未然,消除隐患,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倡导师生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和和谐的工作氛围。

1.内部自查。实验室内部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操作是否规范,试剂器械是否摆放有序。

2.实验废旧设备、垃圾等规范处置。各实验室将存放在电梯厅、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无用器械、物品按要求及时分类清理,国资设备须尽快提出报废申请后统一处理。有毒有害试剂材料等按规定存放投弃,其他杂物尽快自行投放到学校指定垃圾存放处。处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需要,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学院将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对公共区域和楼道进行清理后,开始对墙面、吊顶、地面、卫生间等分楼层进行修缮维护、安装门牌等工作,请各系、各实验室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改善工作环境。

联系人:高琪洁 牛连河 付国强

电  话:62732533  62733738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http://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9329214672588800

 

园艺学院

2021年4月2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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