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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字体:[ ] 浏览次数:

各位本科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追加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为10名,其中5名推荐人选已公示完毕,不做更改;本次新评名额为5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不变(11名,已完成评选工作)。

提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国家招生计划内、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

(一)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6. 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7. 成绩要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评选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如有此类情况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二)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前50%且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没有不及格科目;

6. 2023-2024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五、评选流程

(一) 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于11月3日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政府拨款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奖学金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之前申请未通过的同学,请在系统中重新提交申请

(二) 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将推荐学生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 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和规范性核查,并提交学校审核,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通过后在校内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单位审批(备案),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线上评审,审核无问题后,学校从系统中导出申请审批表发至各学院,各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审核严格,请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 学生在系统使用时如遇相关问题,需向辅导员进行反馈,由辅导员统一填写共享文档上报问题。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2775

电子邮箱:qinxudong17@cau.edu.cn

办公地点:园艺楼102办公室

 

园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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