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组织、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中国农业大学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进我校“三全育人”培养目标,根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2023-2024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开展我校北京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受学校和学院党委领导,具体工作由校团委和院团委牵头开展。认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认定标准,综合考察认定对象条件,保证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非统招生、2024级新生)。
三、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 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 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 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 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 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 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学生骨干;
7. 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 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四、材料回收要求
根据学校安排,学院申请人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2)或填写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于11月21日23:59之前将申请表提交至邮箱cauyytw@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五、认定办法及答辩相关安排
北京市三好学生为等额向上推荐,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差额推荐,需参加校级层面的答辩,学校拟定于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召开答辩会,详细信息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蒋晓彤、古吉州
联系邮箱:jxt0531@cau.edu.cn、gujz@cau.edu.cn
联系电话:010-62731532
办公地点:园艺楼103、108办公室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团委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