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园艺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领全院师生扎实推进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作先锋。为进一步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特推出“百期学‘纪’”专栏,涵盖“十大专题案例”,每期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解读,交流启示收获,旨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违纪违法的教训转化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行动自觉,达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学习效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十大案例类别
违反政治纪律案例 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违反组织纪律案例 违反法律法规案例
违反廉洁纪律案例 违反师德师风案例
违反群众纪律案例 违反科研诚信案例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 违反校规校纪案例
违纪案例
李某,中共党员,某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2018年12月,该省政协换届选举,时任该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的李某并不在中央批准的由该省委提出的5名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中。后李某请托时任该省委书记卢某帮助其成为差额候选人;同时,李某还有计划地分别向政协委员们做工作拉票,并要求私营企业主为其购买80万元购物卡用于拉票贿选。2019年1月,李某当选该省政协副主席。
触犯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案例解读
李某作为中共党员,原某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在换届选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试图通过拉票贿选来达成自己的目的,这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他不仅请托时任省委书记卢某帮助其成为差额候选人,还计划性地拉票,甚至要求私营企业主为其购买购物卡用于贿选。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选举的公正性,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卢某作为省委书记,本应维护选举的公正和公平,但他却被李某所利用,成为拉票贿选的帮凶。这也反映出我们党内一些领导干部在原则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容易受到个人私利的诱惑。
启示收获
1.坚守原则,严于律己: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我们应该始终坚守党的原则和纪律,严于律己,不为一己私利而违背原则。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外界的诱惑所动摇。
2.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对于党员干部,我们应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面对诱惑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党的原则和纪律。
3.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平。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防止他们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对于李某这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打击,严肃处理。这不仅可以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还可以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学纪答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编辑:园艺学院融媒体中心、园艺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
责编: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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