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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百期学“纪”|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从业

发布日期:2024-06-11 字体:[ ] 浏览次数: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园艺学院党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领全院师生扎实推进学条例、守党纪、强党性、作先锋。为进一步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特推出“百期学‘纪’”专栏,涵盖“十大专题案例”,每期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解读,交流启示收获,旨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把违纪违法的教训转化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行动自觉,达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学习效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十大案例类别

违反政治纪律案例 违反生活纪律案例

违反组织纪律案例 违反法律法规案例

违反廉洁纪律案例 违反师德师风案例

违反群众纪律案例 违反科研诚信案例

违反工作纪律案例 违反校规校纪案例

违纪案例

陆某,中共党员,某市市长。2010年至2018年,其妻沈某开办的广告公司在该市经济开发区共承揽了700余万元的广告业务,陆某对此知情。

触犯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解读

亲属违规从业行为,是指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的行为。

本案例中,陆某作为一市之长,对所辖区域的经济实体有着必然的决定作用和影响,那些给其妻沈某开“绿灯”的人不过是冲着陆某手中的权力,而陆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明知沈某违反规定在其管辖的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应当予以纠正而未纠正,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启示收获

干部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领导干部能否管好“身边人”不仅关乎自己的作风,而且关乎党风政风。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营商环境,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必须坚决清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仅自身要廉洁奉公,还要管理好家庭成员,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公正性。只有通过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

学纪答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编辑:园艺学院融媒体中心、园艺学院本科生联合党支部

责编:蒋晓彤

审核:付国强

信息来源: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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