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研生[2020]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2024-2025学年聘任的研究生助管助教进行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担任参与园艺学院助管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根据助管助教岗位工作特点,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核研究生助管助教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工作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合格:工作表现良好,能基本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不合格:工作表现较差,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
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且实际工作满五个月的研究生助管助教,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为其统一发放证书。
四、考核程序
1.园艺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2.园艺学院考核小组结合助管助教平时表现及个人总结材料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同学应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总结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助教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形成助管助教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800字。
2.各同学于6月5日前将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总结材料和助管助教考核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wzhu@cau.edu.cn。
联系人:朱晓暐,电话:62732775,邮箱:xwzhu@cau.edu.cn
附件:【模板】2024-2025学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助教考核汇总表.xlsx
园艺学院
2025年5月30日